晋中三部法规实施了!事关漳河流域、湿地公园、云竹湖生态保护

晋中三部法规实施了!事关漳河流域、湿地公园、云竹湖生态保护

1月6日,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晋中市漳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晋中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晋中市云竹湖保护条例》三部法规的情况。

晋中三部法规实施了!事关漳河流域、湿地公园、云竹湖生态保护

据介绍,2022年,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已制定了该三部法规,三部法规是《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立法计划(2020-2022年)》确定的项目,也是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地方立法工作会上安排的要求晋中市完成的立法项目。三部法规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晋中市漳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规定了适用范围,明确了政府及部门职责,较为全面地涵盖了流域内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各类情形。条例还划定了源头保护区,对河道岸线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并对农村水污染防治作出重点规定,设专章规范漳河流域生态修复。通过健全流域协同共治机制,创新污染防治措施,完善流域生态修复,进一步规范流域治理、保护、修复等活动,为保护和改善漳河流域生态环境,促进漳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晋中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明确了适用范围,理顺了国家湿地公园监管部门及其职责,针对保护现状与存在问题,构建湿地保护长效机制,助推湿地综合生态功能发挥,明确国家湿地公园可以根据功能定位和自然条件,采取生态展示、科普教育、生态旅游、休闲健身等方式进行合理利用,让湿地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色“红利”。

《晋中市云竹湖保护条例》明确了云竹湖保护区范围,规定了云竹湖分区禁限行为,又重点规范云竹湖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针对云竹湖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部门职责,在不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情况下,整体、系统协调推进云竹湖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这三部法规的制定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理念和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最大程度的体现了晋中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