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出台支持十大平台建设10条措施

吕梁出台支持十大平台建设10条措施

7月5日上午,吕梁市召开支持十大平台建设服务市场主体倍增新闻发布会。吕梁市在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基础上,近期又出台了《吕梁市支持十大平台建设培育发展市场主体10条措施》,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倍增。

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是山西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部署。吕梁市按照“稳住现有、开发新增、激励壮大”总要求和“行政推动、政策拉动、市场带动、督导促动”工作思路,全省率先出台行动方案,提出了41项具体举措,取得明显实效。目前,市场主体总数较年初净增达15%以上。

此次出台的“10条措施”,统筹省、市、县三级资金1.5亿元,对建设城市“烟火气”、双创平台、楼宇经济、农村电商小镇、链长制、开发区、数字产业、农业龙头企业、特色产业镇、文旅康养集聚区等“十大平台”进行奖励,激励各县(市、区)及各部门主动作为,为市场主体打造发育沃土。

一是提升城市“烟火气”;二是加快双创平台建设;三是发展壮大楼宇经济;四是建设乡村e镇;五是推行链长制;六是打造开发区升级版;七是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八是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倍增;九是发展特色产业镇;十是打造文旅康养集聚区。

据介绍,为保障10条措施的全面落实,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已纳入吕梁市优化营商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将十大平台载体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奖补资金将通过“吕梁政企通”等信息化平台直达奖励对象。(记者 王晋磊)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