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最新防疫政策

吕梁最新防疫政策

吕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提示

近期,外省输入风险持续增加,省内疫情多点散发,太原、大同、晋中、临汾、运城等地相继出现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全力守护好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吕梁市疫情防控办公室紧急提示:

一、非必要不返吕

为降低感染和传播病毒的风险,提倡外出人员非必要不返吕,倡导视频办公、居家办公、微信沟通等,在做好工作、沟通感情的同时,有效抑制新冠肺炎病毒的传播。

二、非必要不离吕

广大居民非必要不离吕,特别是不前往有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离吕的,实施审批报备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单位或街(镇)审批,不组织、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和聚餐活动。

三、做好报备工作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返吕的,请提前向社区(村)报备,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特殊岗位的人员必须返回工作岗位的,在前期报备的基础上,需综合研判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返回到工作岗位上。

四、做好个人防护

请广大市民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群密集场所、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做好手清洁卫生,日常生活应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一米线等防疫规定,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进入公共场所扫描“场所码”。严格落实收寄快递物品消毒及防护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山河无恙,人间皆安,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携手抗击疫情,守护吕梁平安,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吕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

吕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提示

近期,外省输入风险持续增加,省内疫情多点散发,太原、大同、晋中、临汾、运城等地相继出现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全力守护好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吕梁市疫情防控办公室紧急提示:

一、非必要不返吕

为降低感染和传播病毒的风险,提倡外出人员非必要不返吕,倡导视频办公、居家办公、微信沟通等,在做好工作、沟通感情的同时,有效抑制新冠肺炎病毒的传播。

二、非必要不离吕

广大居民非必要不离吕,特别是不前往有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离吕的,实施审批报备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单位或街(镇)审批,不组织、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和聚餐活动。

三、做好报备工作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返吕的,请提前向社区(村)报备,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特殊岗位的人员必须返回工作岗位的,在前期报备的基础上,需综合研判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返回到工作岗位上。

四、做好个人防护

请广大市民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群密集场所、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做好手清洁卫生,日常生活应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一米线等防疫规定,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进入公共场所扫描“场所码”。严格落实收寄快递物品消毒及防护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山河无恙,人间皆安,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携手抗击疫情,守护吕梁平安,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吕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

吕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第22号)

2022年4月3日,太原市小店区发现4例核酸初筛阳性感染者为维护我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离吕。确需离吕的,实施审批报备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单位或街(镇)审批。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职工要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吕要求。

二、坚持非必要不返吕。凡目前在太原的吕梁籍人员非必要不返吕,3月30日以来太原返吕人员必须在第一落脚点进行核酸检测,落实“7+5”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三、全市各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等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疫情防控“三要素”。

四、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吕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3日

汾阳市疫情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太原市来(返)汾人员排查管控的紧急通告

2022年4月3日,太原市小店区发现4例核酸初筛阳性感染者,为赴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返并人员。太原市与我市人员往来频繁,为严防疫情输入我市,现就做好太原市来(返)汾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紧急通告如下:

一、各镇、街道及企事业单位立即排查2022年3月29日以来有太原市旅居史人员,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施“7+5”居家隔离管控措施(7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

二、从即日起,全市所有交通场站、公路通道防疫检查站要严格排查有太原市旅居史人员,能劝返的全部劝返。确需来(返)汾人员,查验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山西场所码”和“汾阳市外来返乡人员登记系统”登记信息,在第一落点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通知属地社区(村)“点对点”闭环管理,实施“7+5”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三、坚持非必要不前往太原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须前往太原市的,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志批准,返汾后严格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四、全市各级各类法人单位、公共场所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申请并张贴使用“山西场所码”(汾码通同步停用),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戴口罩疫情防控“三要素”,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或山西健康码被赋为“红码”“黄码”人员、体温异常者,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分类管控。

五、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汾阳市疫情防控领导组办公室

2022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