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10时,晋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晋中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邀请晋中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武晓东就晋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情况进行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晋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范贺平主持新闻发布会。
晋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范贺平: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晋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保事业,市医疗保障局扎实推进各项政策的落实落地,为广大市民群众获得必要的医疗保障护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我们邀请到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武晓东,请他就晋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情况进行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晋中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武晓东: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又和大家见面了。首先,我谨代表晋中市医疗保障局,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障事业的新闻界的各位朋友表示感谢!
国家建立医疗保障制度就是要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有效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确保每一个公民在疾病与健康挑战面前,都能获得必要的医疗保障,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晋中市医疗保障局自组建以来,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156”战略举措,按照省医保局的工作部署要求,始终把落实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放在第一位。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解决参保人员基本的医疗需求问题,大病保险主要解决医疗费用高、个人负担重问题,医疗救助主要解决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医疗负担问题。简单来说,就是基本医保保基本、大病保险保重病、医疗救助托底线。
对于大家关注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实就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对参保人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以晋中市为例,城乡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以上的部分,就会进入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75%的比例进行报销,最高能报销40万元。大病保险资金是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目前晋中执行的是115元,这个是动态的随时可能调整。参加居民医保的朋友们是不需要单独买大病保险的,这是附加在基本医保框架内的第二重保障。
只要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自动就获得大病保险的资格。如果参保人在就医看病,特别是住院过程中,个人花费超过了一定额度,大病保险自动启动,能够帮大家更多的节省个人自付费用。
二、2025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变化
居民医保年度的筹资标准是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医疗诊疗水平、医疗保障能力而统筹考虑确定的,我省执行的是400元每人每年的标准。居民医保是按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结合的方式进行筹资,实行定额筹资、按年动态调整的筹资机制。
现在正在进行2025年度居民医保的缴费,个人缴费标准由2024年的380元调整为2025年400元,财政补助也相应增加,集中缴费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晋中对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给予参保分类资助。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更好地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就地就近参加职工医保的权益。对于新生儿原则上在出生之日起90天内凭户籍或出生医学证明,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父母常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出生当年不用交费,次年在集中征缴期缴费或者出生90天内在非集中征缴期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另外,今年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居民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一是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就是从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00元。同样,从2025年起,参加居民医保的群众,如果当年没有使用过包括门诊、住院在内的所有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报销,可在下一年度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也是每年提高不低于1000元。需要说明的是,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额度最高可以达到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20%,也就是说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是40万元,那么激励机制“奖励”后可以提高8万元,即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累计是48万元。之所以把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作为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奖励,是因为对大多数人来说,大病是最容易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因素。按照晋中本地的激励措施,只要连续参保、基金零报销,这个额度会一直增加下去,每年都可以享受增加后大病保险额度,直到增加至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20%为止,等于每年多了一份额外的保障额度。二是对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或中断参保的居民给予相应约束。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待遇等待期间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因此,为维护个人医保权益,建议每个人都积极按时参保缴费。其实,这项举措也是维护全体参保人的权益,如果一个人生病了再参保,就意味着一个人一次住院就占了其他很多人的便宜,严重损害全体参保人的权益。如果大家都是生病之后再来缴费参保,那医保制度也将无法持续运行。因此着眼制度长期可持续,需要对断缴人员和未按时参保人员设定待遇等待期,在等待期里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将不予报销。
出台居民医保待遇等待期的政策后,2025年以前没参保的群众不会受到影响,待遇等待期政策是从2024年缴费参加2025年基本医保起开始执行,即使以前没参保,只要从2024年年底起每年都在集中征缴期参加居民医保,就不会有待遇等待期。如果原来正常参保,但是2024年年底集中征缴期没有参保缴费,那2025年就会有待遇等待期。所以,希望大家还是按时按规定参保。
总之,参加医保为我们的生活上了一道保险,虽然个人的缴费变多了,但是国家补贴和医疗待遇也是越来越高,对缴纳居民医保的人来说是不会吃亏的,所以,每年一定要及时足额参保缴费。
晋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范贺平:感谢武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提问的记者举手示意,并在提问前通报所在单位媒体名称。请开始。
中国网记者提问:
现在部分群众特别是有些年轻群众自我感觉身体很健康,参保意愿不强,请问有何建议?
晋中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武晓东:
基本医保是一种社会保险,首先具有保险的性质,是用来防风险的。虽然有的群众特别是年轻群众自我感觉身体很健康,但是疾病的发生往往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青壮年作为家庭经济的顶梁柱,如果自己因病倒下,家庭将会面临很大的困难。根据国家医保平台数据20-29岁、30-39岁这两个年龄段的住院率分别是7%、8%,如果加上有的人可能住两次院,也就是以人次来看,这两个年龄段分别是9%、11%,次均住院费用分别是7253元、8195元,也就是说青壮年大约每10个人有1个人在一年内住院治疗,次均费用也有7000多。这么看来每个群体都可能面临疾病的风险,青壮年的疾病风险实际上并不小。同时,基本医保还具有社会化属性,医保制度是一种社会互助的体现,也是一种社会责任。今天我为人人,明天人人为我,整个社会的健康才能得到更好地保障。因此,不论现在身体是否健康,按时参加医保,都将是明智且必要的选择。
晋中晚报记者提问:刚才新闻发布的内容中提到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烦请详细介绍一下政策内容?
晋中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武晓东: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给家里人用,“家庭共济能参保,帮助老人帮助小”。从今年9月起共济范围进一步扩大到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的费用,还可以在报销医疗费用时,使用关联的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需要说明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共济,但是卡(码)不能共用。
晋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范贺平:
感谢武局长的介绍和解答。各位记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不仅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更是我市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的生动体现。希望新闻媒体全力做好动态跟进报道,更好地展示我市各项民生实事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进行到这里。再次感谢各位记者的莅临和领导的通报解答。后续若想进一步采访,请与市政府新闻办工作人员联系。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