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策促招商,晋中深度解读两“新招”

以政策促招商,晋中深度解读两“新招”

凤凰网山西报道 9月20日,晋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晋中市招商引资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就两项最新招商引资政策进行解读。

5月8日出台的《晋中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参考了全省其他地市,以及浙江、安徽、广西等地相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收集了晋中开发区实施相关政策遇到的突出问题和现实矛盾。

相较于此前的政策,新出台的政策将适用范围由原来的只针对晋中开发区,扩大到全市范围;政策优惠扶持项目由原来的招商引资项目,扩大到投资新建项目和新立项扩建项目。明确提出鼓励各县政府、各省级以上开发区,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与专业社会组织机构开展委托招商合作,加大产业投资项目的招引。对原有政策中的外资项目奖励、科技研发奖励、高管人才补贴、上市公司补贴、政府基金引导、金融机构扶持等方面,分别根据国家、省、市级各级、各部门的最新政策导向进行了调整修订和更新完善。

财税政策方面,由原来的5亿元降低为1亿元(不含项目土地价款),按其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贡献情况给予扶持,前两年给予100%扶持,后三年按50%扶持。

土地政策方面则做了较大的修订,商住房地产项目不再列入优惠政策奖励范围,删除了土地出让金优惠方面的条款;加大对工业主导产业用地指标的统筹调配,优先安排工业用地指标,并且每年配置不得少于30%,重点向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倾斜;鼓励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地价款;鼓励企业工业用地混合使用,行政办公等配套设施(不超总面积的15%)可按照工业用途管理,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

在查阅比对省内外等地的招商扶持政策后,结合近年来各类投资客商提出的诉求,新增了总部经济的扶持,企业运营费支持;新增了办公空间入驻购买或租赁补贴,工业项目厂房的租赁、购置、装修、设备购买方面的扶持;新增了对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固投项目的资金扶持。

8月16日出台的《晋中市市场化委托招商资金奖励办法(试行)》着眼于如何在产业变革中抢得先机,对标学习参考了省内外多地市委托招商奖励政策的亮点,在优化激励政策、兑现程序上下功夫,委托招商兑现程序被简化为项目报备、项目审核、综合复审、奖励兑现四个步骤。

该政策降低奖励起点,取消奖励上限。将通过引资人引入项目的固投下限由3亿元降低到3000万元,并按固投额度等级给予资金奖励:引进项目固投3000万元(含)—1亿元的,给予5‰奖励,奖金15-50万元;引进项目固投1亿(含)—5亿元的,给予6‰奖励,奖金60-300万元;引进项目固投5亿元(含)以上的,给予7‰奖励,奖金350万元以上。同时取消了通过引资人引入的单个项目奖励1000万元的上限,奖励金额上不封顶。

按照程序最简原则,晋中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代表晋中市政府统一与项目引资人签订委托招商合同,项目落地开工达入统标准,且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50%,即可先行向引资人兑现40%的奖励资金;项目投产达效后一次性兑现奖励总额(以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的剩余部分。

另外,对引资人奖励资金由市、县(区、市)两级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积极统筹本级财力,共同保障市场化委托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兑现。榆次区、晋中开发区引资人奖励资金按照市、区两级3:7比例承担;其他县(区)引资人奖励资金按照市、县(区)两级2:8比例承担;介休市引资人奖励资金由介休市全额承担。

招商引资是经济发展的源头活水。今年以来,晋中市积极运用“招商十二式”创新改革招商引资工作,围绕“观念之变、动能之变、质效之变”三项改革要务,全速全力营造重商兴商、亲商爱商、护商安商、利商富商的浓厚氛围,招商政策体系建设已经开辟了新里程,晋中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的诚心、诚意显露无疑。(责编:尚书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