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3年2月25日在吕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吕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范海生

上届工作回顾

2022年,在吕梁市委和山西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吕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吕梁市政府、吕梁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护航党的二十大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主动服务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围绕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认真抓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严厉打击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审查逮捕1523人,审查起诉3059人,同比分别下降27.6%和17.1%,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向好。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90人,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起诉非法采矿犯罪93人,从严打击私挖滥采行为。起诉袭警犯罪4人,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法治尊严。认真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24人。

全力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服务保障全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坚持“开小口、挖深井”,依法能动打造检察服务品牌。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组织沿黄四县检察院区域联动、一体治理,办理相关案件203件,集团化保护效应初步显现。围绕“汾酒”品牌保护,组织平川四县检察院建立区域协作办案机制,指导汾阳市检察院挂牌成立“汾酒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等行为,起诉38件45人,并督促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人员帮助寄递假酒行为进行整改,努力实现全方位打击、全链条保护,工作做法被最高检转发。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11人。两级检察院深入78家企业开展联企服务。紧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开展涉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系列纠纷案件专项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定提出抗诉28件,着眼排除诉权实现困难支持起诉252件,涉案金额5亿余元,全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联合吕梁市工商联、吕梁市司法局等11家单位共同成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共适用合规整改案件12件,促进涉案企业在全面整改合规后走上依法经营轨道。积极推进反洗钱工作,与相关部门会签《吕梁市反洗钱工作联席机制》。

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顺应刑事犯罪结构趋势变化,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情节轻微、初犯偶犯、认罪认罚等情形依法从宽处理。探索运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和电子手环等非羁押措施,依法不捕503人、不诉950人。常态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11人,诉前羁押率降低10.5个百分点。认真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对决定不起诉的醉驾、盗窃等案件,及时移送主管部门给予吊销驾照、行政拘留等其他处罚处分,避免“一放了之”。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全年共适用3479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6.9%、采纳率95%,一审服判率95.7%,全力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二、践行司法为民,在维护保障民生民利中展现检察担当

用心解决群众揪心事烦心事。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控告申诉1195件次,全部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或进展情况,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化解率100%。努力减轻群众诉累,刑事案件自行补充侦查446件,“案件比”降低至1.07,办案效率进一步提高。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起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12人。组织对1283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把矛盾争议说清楚,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吕梁市检察院听证组织示范片入选最高检精品课堂。

用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着力打造亦师亦长“未”爱扬帆、亦亲亦友“检”爱同行的“吕梁未检”品牌。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74人、起诉78人。深化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捕48人、不诉57人,附条件不起诉28人。加强与团委、妇联和关工委的协作,挂牌成立6家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深入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制发“督促监护令”121份,指导家长“依法带娃”。

用力守护千家万户美好生活。起诉电信网络犯罪651人,还群众清朗网络空间。柳林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中,深挖出3名“私家侦探”通过手机号码定位、查询快递地址等手段,非法售卖被害人行踪轨迹犯罪,该案入选最高检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18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4件,交城、方山等检察院督促下架不合格消毒产品579盒。

用情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为民办实事,对诉讼能力偏弱的诉请支付赡养费、残疾人维权、受家暴妇女离婚等案件,依法支持起诉689件,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撑腰”。坚决惩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批捕2人、起诉3人。全力服务乡村振兴,多元化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418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25.5万元。

三、强化法律监督,在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中落实检察责任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诉讼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122件、撤案111件,纠正漏捕漏诉160人,对刑事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01件,监督质效同比有了较大幅度提升。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4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39件,采纳率同比提升10.1个百分点。深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不当63件,纠正监管活动违法79件,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146件,督促依法收押收监27人。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8件71人;吕梁市检察院直接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案件6件6人,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精准做强民事检察。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建立市、县两级检察院协同办案机制,加强类案指导,提升办案质效。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18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47件、再审检察建议14件。加强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03件,采纳率100%。维护审判权威,对法院正确的裁判,依法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52件。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以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纠正“假官司”4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化做实行政检察。受理不服治安处罚、土地征收等行政裁判监督案6件,对1起不服房屋拆迁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加强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4件,采纳率100%。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80件。开展行政违法行为专项监督,纠正行政机关法律适用错误、执法程序不严、强制措施不当等行为29件,并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了系统性整改。

积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把“提高办案质量、提升治理效能”贯穿始终,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88件,14件入选最高检展示案例。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综合运用诉前检察建议、磋商等方式整改1084件,提起诉讼4件。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与吕梁市河长办、吕梁市水利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555件。积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依据5个单行法授权,办理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案件93件。服务文明城市创建,推动全市共享单车规范有序管理,督促整改142处市辖区“六乱”问题。吕梁市检察院直接办理国土国财领域案件3件,督促追缴欠款罚款3680万元。

四、锻造过硬队伍,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中树立检察形象

抓政治引领业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吕梁市委、山西省检察院请示报告30件次,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积极开展对基层检察院的政治督察,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以政治标准审视业务成效,以业务成效检验政治担当。深入落实“质量建设年”要求,谋划提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三三五”工作思路,高标定位工作、加压提升斗志。

抓办案机制探索。针对同案不同判问题,与吕梁市中级法院、吕梁市公安局会签《毒品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判断与量刑规则》《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证据指引》,着力在全市统一司法标准、规范量刑建议、解决经常性分歧。针对“案多人少”问题,探索推广酒驾、帮信等案件的“类案专人专办”模式,推进形成证据规范、量刑平衡、诉讼高效的工作局面。针对专家型人才缺乏问题,深化运用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聘任行政机关特邀检察官助理128名,通过相互学习、相互把关,推进思想碰撞、能力提升。针对司法理念跟不上的问题,严格案件请示汇报程序,主动引入监督机制,引导员额检察官规范运用不捕、不诉权。

抓检察改革推进。主动争取支持,将相关单位对检察建议回复落实情况纳入依法治市考核体系,全年共发出各类检察建议1256件。两级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14个,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探索推进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改革,创建“四项机制”,严把“四个关口”,依法监督纠正脱管317人、漏管240人。全力推进检察“数字革命”,建立数字检察办案指挥中心,构建31个数字监督模型。

抓制度管人管事。坚持“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导向,制定工作矩阵,健全管理机制,细化平时考核,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升。出台领导干部办案正负面清单,两级检察院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455件,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88次。强化素能提升,开展常态化岗位练兵活动,组织4期21个班次综合素能培训,推进基层检察院“脱薄争先”“一院一品”活动,促进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坚持从严治检,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动“两个责任”一体贯通,对5名员额检察官作出退额决定。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吕梁市委五届五次全体会议暨吕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本次会议要求,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线,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尽责,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幸福吕梁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在政治建设上持续发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融合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山西省委吕梁市委工作要求,在检察履职中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检察履职维护和捍卫党的全面领导。

二是在服务大局上善作善成。紧盯吕梁市委部署的十个方面重点任务,依法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违法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参与处置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统筹落实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积极助力“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打造,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做深做实检察服务品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吕梁、法治吕梁建设。

三是在司法为民上落细落实。严厉惩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案”“要案”,用心办好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小案”“小事”,认真做好刑事和解、多元化解、释法说理等工作,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积案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支持起诉、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四是在主责主业上深耕笃行。不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派驻+巡回”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等工作机制,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促进解决法治领域深层次问题。持续加大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办案力度,健全完善案件线索审查办理机制,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持续优化法律监督方式方法,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建设,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办案质量,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是在苦练内功上常抓不懈。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时刻牢记“三个务必”,一体推进“三不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纠治“四风”问题,不断深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用好业绩考评等手段,加强对“案”和“人”的制度化管理,持续建好建强基层检察院,一体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不断夯实新征程上吕梁检察高质量发展的根基。

来源:吕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