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出台15条措施促进服务业加快复苏

吕梁出台15条措施促进服务业加快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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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15条措施促进服务业加快复苏

为深入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政策,推进全市服务业加快复苏,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结合吕梁市实际,出台了15条措施,从12月12日开始实施。

顶格落实惠企政策。全力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助企纾困、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三减两补一支持”措施落地见效,确保已出台各项政策举措用足用好。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实施普惠性贷款政策,落实物流专项再贷款。推广“大象贷”“再贷款+保单+活体抵押”“惠农贷”等小额信贷产品,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减轻企业融资压力。保持2亿元规模的市级应急转贷资金,支持企业转贷续贷,符合条件的免收占用费。

加强融资担保支持。推广银担“总对总”批量合作模式,担保机构见贷即保,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提高市场主体信用贷款获得性。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对本年度新增个体工商户,及时发放2000元奖补资金。对新入统服务业统计单位,及时发放一次性10万元奖补资金。

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完善强化“降缓返补”政策,实行失业保险降费率“直兑直达”和阶段性缓缴,推进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免申即享”,及时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扩大受益范围,帮助企业实现“降成本、能开张”。

激发市场消费潜力。抓住元旦、春节消费节点,打通线上渠道,拓展线下消费回补,促进消费场景回暖。在成品油、零售百货、家具家电、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领域发放电子消费券。开展新能源车促销活动,足额发放购车补贴,促进汽车市场复苏。

加大奖补资金扶持。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对全年零售额同比增速超过当年全市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的限上单位,按档次择优给予奖励。其中,年零售额3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5万元;年零售额1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各县(市、区)也要配套奖补措施。

打造特色商业街区。对符合条件并成功认定的市级特色商业街(步行街),给予挂牌并对每个项目奖励50万元。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县不低于2:1的比例配套奖补资金。

推进电商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电商应用等专业技能培训。对年交易额达500万元以上的电商平台,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海关进行备案,并实现贸易金额达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灵活预售资金使用。在确保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必需费用的前提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对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内剩余资金申请跨节点拨付或提前提取。

优化预售办理流程。对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因疫情影响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预售部分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申请预售许可。

加强物业企业扶持。积极帮助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服务企业,争取按生活服务类标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深化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推行“包容免罚”政策,减少对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实施信用修复,引导企业最大限度享受检验检测费用减免政策。

深入开展入企服务。重点围绕零售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房地产等领域组建入企服务小分队,深入重点企业,完成三项任务,即:帮助企业宣传知晓并享受政策、解决具体困难问题、推动企业达产达效。(记者 任昱)

来源:吕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