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全力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太原市全力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近日,太原市政府印发《太原市2022年度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通过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双轮驱动,打造“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公正和谐社会环境,形成“制度标准合理规范,信用平台网站完善、信用监管有序推动,信用服务蓬勃发展、信用理念深入人心”的太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格局,努力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太原市将建立失信政府机构沟通协调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失信被执行人零记录,并重点开展事业单位失信事件治理,实现失信事件全部整改到位。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实现参与涉企信用信息共享的政府部门应覆盖尽覆盖,完善商业银行查询涉企信用信息机制,实现查询账户对商业银行全覆盖。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太原市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力争实现全覆盖。

在开展其他行政管理信息归集共享上,依托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归集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等5类行政管理信息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企业纳税、水、电、气、不动产等信用信息,形成全市数据完备、标准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

太原市将建立完善信用承诺信息归集、推送、共享工作机制,将信用承诺信息及履约践诺情况信息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纳入信用记录。同时,全面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反承诺、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实行严格监管,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记者 薛建英)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