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临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2022〕79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4月7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54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2561例。
为持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慎始如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巩固疫情防控良好态势,牢牢守住临汾阵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交通卡口排查。进入我市的省外司乘人员要主动配合检查山西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扫描“临汾市排查管理信息平台”登记个人信息。特别是对来自吉林、上海、福建、河北、山东、辽宁、广东、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南等疫情外溢风险高省市的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查验、登记。
二、严格第一时间落地检测。所有省外来(返)临人员,在交通场站实行第一时间第一落点采样,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实施“14+7”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14 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 (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实施“7+5”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14天内有涉疫地市其他无病例报告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后,纳入社区管理,在完成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后72小时内再做2次核酸检测,请公众提前做好出行规划。
三、严格落实健康码管理。请公众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区调整,山西健康码转为“红码”“黄码”人员,特别是近14天有上海、吉林、太原旅居史的入返临人员,要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分类管控措施,按相关程序解码。
四、严格履行公民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包括已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不断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群密集场所、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做好手清洁卫生,日常生活应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一米线等防疫规定,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进入公共场所扫描“场所码”。
五、尽早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最有效、最经济、最直接的措施,能够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符合第三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市民,尽早就近接种疫苗。
临汾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总调度室
2022年4月8日
关于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临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2022〕78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4月6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28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1711例。
为持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慎始如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巩固疫情防控良好态势,牢牢守住临汾阵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交通卡口排查。进入我市的省外司乘人员要主动配合检查山西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扫描“临汾市排查管理信息平台”登记个人信息。特别是对来自吉林、上海、福建、河北、山东、辽宁、广东、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南等疫情外溢风险高省市的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查验、登记。
二、严格第一时间落地检测。所有省外来(返)临人员,在交通场站实行第一时间第一落点采样,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实施“14+7”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14 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 (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实施“7+5”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14天内有涉疫地市其他无病例报告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后,纳入社区管理,在完成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后72小时内再做2次核酸检测,请公众提前做好出行规划。
三、严格落实健康码管理。请公众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区调整,山西健康码转为“红码”“黄码”人员,特别是近14天有上海、吉林、太原旅居史的入返晋人员,要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分类管控措施,按相关程序解码。
四、严格履行公民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包括已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不断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群密集场所、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做好手清洁卫生,日常生活应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一米线等防疫规定,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进入公共场所扫描“场所码”。
五、尽早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最有效、最经济、最直接的措施,能够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符合第三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市民,尽早就近接种疫苗。
临汾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总调度室
2022年4月7日
关于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临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2022〕77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4月5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383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9089例。
为持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慎始如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巩固疫情防控良好态势,牢牢守住临汾阵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交通卡口排查。进入我市的省外司乘人员要主动配合检查山西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扫描“临汾市排查管理信息平台”登记个人信息。特别是对来自吉林、上海、福建、河北、山东、辽宁、广东、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南等疫情外溢风险高省市的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查验、登记。
二、严格第一时间落地检测。所有省外来(返)临人员,在交通场站实行第一时间第一落点采样,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实施“14+7”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14 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 (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实施“7+5”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14天内有涉疫地市其他无病例报告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后,纳入社区管理,在完成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后72小时内再做2次核酸检测,请公众提前做好出行规划。
三、严格落实健康码管理。请公众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区调整,山西健康码转为“红码”“黄码”人员,特别是近14天有上海、吉林、太原旅居史的入返晋人员,要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分类管控措施,按相关程序解码。
四、严格履行公民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包括已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不断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群密集场所、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做好手清洁卫生,日常生活应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一米线等防疫规定,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进入公共场所扫描“场所码”。
五、尽早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最有效、最经济、最直接的措施,能够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符合第三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市民,尽早就近接种疫苗。
临汾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总调度室
2022年4月6日
洪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总调度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司机疫情防控的通告
(2022年7号)
目前,部分地市出现货运司机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病例,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接触货物、人员、环境复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进一步加强来洪返洪货车司机健康管理,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强化源头管理
(一)落实提前报备。所有来返洪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行程卡、山西健康码绿码方可来洪,抵洪前至少提前24小时主动与接收单位(货主)对接,由接收单位(货主)向属地乡镇报备路线、时间、司机及同乘人员姓名、车号、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健康码、行程码及核酸证明情况等,由属地乡镇落实来洪后的全程健康管理和管控措施。个人和单位不主动报备的,将自行承担相应检测和落实管控措施的费用;因不主动报备造成严重影响的,将由个人和单位各级负责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乡镇、村(社区)要根据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的所属地(目的地)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交通检疫组各检查站与属地乡镇做好对接,确保闭环。
(二)落实防疫要求。各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要及时了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掌握科学防控疫情知识技能,做好车辆、人员防护消杀,积极配合当地乡镇防控工作人员做好核酸检测、检查登记、隔离管控、扫码、测温等工作。
(三)落实主体责任。货车司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支持、配合做好防控工作,服从单位、村(社区)和防控办统一安排,积极遵守、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切不可心存侥幸,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本地货车司机所在单位、乡镇、村(社区)是其疫情防控责任主体,要全面加强司机管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外地来洪货车司机在洪接收单位(货主)及其属地是货车司机在洪期间疫情防控责任主体,要全面落实全程防控措施并提供必要服务。
二、加强来洪返洪全过程管控
(一)入洪通道管控。实施管控的交通卡口检疫站,要严格落实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行程卡、山西健康码等相关措施,对来洪返洪货车司机严格进行查验,与属地乡镇、单位做好对接,确保不漏一人。
(二)在洪期间管控。来返洪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要在第一落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觉味觉减退和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及时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本县接收单位(货主)要对在车上过夜司机及同乘人员提供必要帮助和关怀,并同步做好全程管控,接收单位(货主)解决确有困难的,可协调属地乡镇、村(社区)共同解决。
(三)离洪管控。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再次离洪的,要提前24小时向居住地或企业所在地乡镇(社区)进行报备,报备内容包括最近一次核酸检测情况、去向、途经路线、预计返回时间等,离洪时从住宿地点至离洪通道之间遵循“两点一线”原则,沿途避免与社会面进行接触。
三、实施货车司机全方位管理
(一)网格化管控。各乡镇要主动压实责任,全面掌握辖区内货车司机情况和动态,第一时间跟进落实相关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措施。同时各乡镇要重点加强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排查检查,切实做到管控全覆盖。
(二)重点部位管控。各货运场站、物流园区要严格落实车辆和场地消毒、进出车辆和人员管控、信息登记、人员核酸检测、防疫知识宣传等各项防控措施。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加密核酸检测频次。
(三)社会面管控。各企业、货车行驶沿途商超门店、市场、酒店、仓储、园区、场站等所有货车进出场所和单位,都要主动落实责任,加强进出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工作。
四、保障物资运输畅通
各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运输公司和工业企业原则上严禁从中高风险地市特别是涉疫地区进送货物,对确需外运的物资,以企业为单位提前向属地备案,统一组织人员、车辆进行点对点运输,运输车辆司机返洪后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五、强化监督检查
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和各乡镇要定期对辖区内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落实本《通告》要求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违反规定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疫情蔓延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对隐瞒行程、伪造行程、持虚假证明的货车司机,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洪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总调度室
2022年4月5日
洪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总调度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3号)
鉴于当前我县极其严峻疫情的形势,为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如下:
一、加强公民个人防护。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和保持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习惯。县外人员非必要不来洪,本地人员非必要不离洪。停止非生活流动,不走亲访友、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外出或上班全程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咽痛、干咳、发热、乏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不要自行服药,要尽快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二、加强公共场所防控。影剧院、景区、网吧、KTV、游戏厅、儿童游乐园、足疗店、美容店、洗浴中心、室内运动健身场所、游泳馆、棋牌室等密闭休闲娱乐场所暂停营业。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大型公共场所,所有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停开放,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暂停探视。暂停大型会议、活动、庙会、演出等聚集性活动,暂停密闭性非生活必需的文体休闲娱乐场所,暂停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暂停“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全封闭管理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特殊机构,其它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和50%限流措施,严防疫情扩散和外溢。停办文艺演出、展销促销、农村集市等公众聚集性活动,禁止打牌、打麻将、广场舞等聚集性娱乐活动。喜事一律缓办,丧事一律简办,宴会一律不办。
三、加强商贸企业防控。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药店等保障群众基本需要的经营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验码,严格限制人流,落实消毒和保持安全间距等防控措施。
四、加强住宅小区防控。本小区人员实行凭码(证)出入,业主车辆、生产生活服务用车凭证出入,对通行车辆人员实行逢车必检、逢人必测、逢人必核、逢人必验的“四必”查控措施,发现情况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并妥善处置。住宅小区只保留1个出入口,在出入口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负责人员、车辆出入管理。
五、加强村、社区防控。各乡镇负责对县乡道路和村(社区)实行管控。建立村级网格防疫卡点,由村“两委”干部、党员、网格员、志愿者、入党积极分子等组成防疫队伍,加强对进出人员、车辆的信息核查,严格落实“两验两扫”:验“山西健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星号人员或外省人员扫返临人员信息登记码”防控措施,发现情况及时报告(6222188),进行快速处置。
六、加强重点人员防控。倡导非必要不来洪不返洪,中高风险地区和其他涉疫地区人员一律劝返,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来洪返洪的,需提前48小时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备登记,并详细说明来洪原因、方式、时间和目的地等,持24小时内的核酸阴性证明,第一落点、第一时间实施“点对点”落实闭环管理相应管控,严禁个人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禁出入公共场所。
洪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总调度室
2022年4月4日
关于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临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2022〕76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4月4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173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5239例。
为持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巩固疫情防控良好态势,牢牢守住临汾阵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交通卡口排查。进入我市的省外司乘人员要主动配合检查山西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扫描“临汾市排查管理信息平台”登记个人信息。特别是对来自吉林、上海、福建、河北、山东、辽宁、广东、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南等疫情外溢风险高省份的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查验、登记。
二、严格第一时间落地检测。所有省外来(返)临人员,在交通场站实行第一时间、第一落点采样,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实施“14+7”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14 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 (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实施“7+5”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14天内有涉疫地市其他无病例报告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后,纳入社区管理,在完成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后72小时内再做2次核酸检测,请公众提前做好出行规划。
三、严格落实健康码管理。请公众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区调整,山西健康码转为“红码”“黄码”人员,特别是近14天有呼和浩特市、通辽市、赤峰市旅居史的入(返)晋人员,要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分类管控措施,按相关程序解码。
四、严格履行公民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包括已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不断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群密集场所、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做好手清洁卫生,日常生活应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一米线等防疫规定,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进入公共场所扫描“场所码”。
五、尽早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最有效、最经济、最直接的措施,能够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符合第三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市民,尽早就近接种疫苗。
临汾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总调度室
2022年4月5日
关于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临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2022〕75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4月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366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1771例。
为持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慎始如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巩固疫情防控良好态势,牢牢守住临汾阵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交通卡口排查。进入我市的省外司乘人员要主动配合检查山西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扫描“临汾市排查管理信息平台”登记个人信息。特别是对来自吉林、上海、福建、河北、山东、辽宁、广东、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南等疫情外溢风险高省份的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查验、登记。
二、严格第一时间落地检测。所有省外来(返)临人员,在交通场站实行第一时间第一落点采样,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实施“14+7”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14 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 (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实施“7+5”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14天内有涉疫地市其他无病例报告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后,纳入社区管理,在完成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后72小时内再做2次核酸检测,请公众提前做好出行规划。
三、严格落实健康码管理。请公众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区调整,山西健康码转为“红码”“黄码”人员,特别是近14天有呼和浩特市、通辽市、赤峰市旅居史的入返晋人员,要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分类管控措施,按相关程序解码。
四、严格履行公民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包括已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不断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群密集场所、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做好手清洁卫生,日常生活应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一米线等防疫规定,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进入公共场所扫描“场所码”。
五、尽早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最有效、最经济、最直接的措施,能够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符合第三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市民,尽早就近接种疫苗。
临汾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总调度室
2022年4月4日
关于从严从快做好太原市、河北省邯郸市来(返)临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月3日,太原市小店区发现4例核酸初筛阳性感染者,为赴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返并人员。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市委书记闫晨曦,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云峰指示要求,坚决守好“临汾阵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交通卡口要对太原和河北省邯郸市来(返)临人员、车辆进行劝返,不能劝返的,第一落点进行“抗原检测+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后,点对点闭环管理。霍州、汾西、隰县、永和、大宁要在所有乡村道路上设卡查验。对省内其他地区返临人员全部登记建立台账,第一落点进行“抗原检测+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离开,在临期间纳入社区管理,健康监测7天,做5次核酸检测。所有交通卡口对所有车辆全部查验后备箱,厢式货车要开厢查验,对司乘人员采取先收取身份证查验后再现场返还的闭环管理措施,确保不漏一车、不漏一人。
二、各县(市、区)要加强社区管控,立即对14天内有河北省邯郸市旅居史的人员和3月29日以来有太原市旅居史的人员情况进行排查管控,对排查出的人员立即进行“抗原检测+核酸检测”,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对小店区和河北省邯郸市来(返)临人员,赋红码,精准分类管控,对太原市小店区封控和管控区来临人员,落实“14+7”集中隔离管理措施,对小店区封控区和管控区以外人员落实“14+7”居家隔离措施。太原其他地区来(返)临人员,赋黄码,实行“7+5”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禁止进入公共场所。
三、各行业主管单位要严禁有太原市和河北省邯郸市旅居史的人员进入旅游景点、博物馆、殡仪馆、陵园、公墓、大型商超、宾馆、旅馆等场所,发现有太原市和河北省邯郸市来(返)临人员立即通报属地防控办,点对点闭环管理,按要求分类管控。
四、各快递物流行业要立即排查太原市和河北省邯郸市快递物流来临情况,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对已进入的快递物流严格进行消杀。
五、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立即前往辖区交通卡口进行排查、督导。
六、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逢进必扫“场所码”要求,不扫码或者无法扫码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
请各县(市、区)于4月3日18:00前,将排查出的人员信息、车辆信息、物品信息和管控情况报送至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总调度室。
临汾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总调度室
2022年4月3日
关于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临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2022〕74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4月2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455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1691例。
为持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慎始如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巩固疫情防控良好态势,牢牢守住临汾阵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交通卡口排查。进入我市的省外司乘人员要主动配合检查山西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扫描“临汾市排查管理信息平台”登记个人信息。特别是对来自吉林、上海、福建、河北、山东、辽宁、广东、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南等疫情外溢风险高省份的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查验、登记。
二、严格第一时间落地检测。所有省外来(返)临人员,在交通场站实行第一时间第一落点采样,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实施“14+7”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14 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 (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实施“7+5”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14天内有涉疫地市其他无病例报告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后,纳入社区管理,在完成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后72小时内再做2次核酸检测,请公众提前做好出行规划。
三、严格落实健康码管理。请公众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区调整,山西健康码转为“红码”“黄码”人员,特别是近14天有呼和浩特市、通辽市、赤峰市旅居史的入返晋人员,要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分类管控措施,按相关程序解码。
四、严格履行公民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包括已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不断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群密集场所、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做好手清洁卫生,日常生活应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一米线等防疫规定,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进入公共场所扫描“场所码”。
五、尽早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最有效、最经济、最直接的措施,能够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符合第三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市民,尽早就近接种疫苗。
临汾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总调度室
2022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