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尧都区教育系统“五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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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尧都区教育系统“五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为完成“十四五”期间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规划任务,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扩展市区“三优”(优秀班主任、优质高效课、优秀教研团队)评选的作用,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为党和人民教育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名师、名校(园)、名校(园)长、名课堂、名教研(备课)组”创建工作(简称“五名”创建工作)。

二、出台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山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尧都区委、区人民政府“十四五”规划关于教育发展的部分。

三、创建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学校在职在岗的校(园)长、教师、班主任、教研(备课)组。

四、总体目标

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中,坚持“优中选优与持续培养相结合、因材使用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示范引领与辐射带动相结合、立足当下与未来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利用五年时间,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业绩卓著、师生认可的教学及班级管理名师;打造一批管理科学、特色鲜明、质量优良、群众满意的名校(园);造就一批政治过硬、理念先进、管理高效、担当有为的名校长;精选一批目标精准、方法科学、效果显著、风格独特的名课堂;推选一批课改推进扎实、服务指导有效、教师发展显著、团队合力突出的名教研(备课) 组。通过开展“五名”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推进我区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构建尧都教育首善之区教育新生态。

五、创建步骤

(一)申报。根据申报或评选条件,每年9月进行申报。“名师、名课堂、名教研(备课)组”向本单位申报,“名校(园)、名校(园)长”向区教科局负责相关工作的责任科室申报。原则上不重复申报奖项。

(二)初选。“名师、名课堂、名教研(备课)组”申报后由各单位进行初选。各单位应依据本校“五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把关,根据分配名额择优确定推荐对象,于每年10月31日前上报至区教科局负责相关工作的责任科室,责任科室依据《尧都区教育系统“五名”创建评选条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民办学校“五名”推荐对象的资格审查由区教科局职成办负责实施)。

(三)评选。区教科局负责相关工作的责任科室依据《尧都区教育系统“五名”创建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推荐对象和申报人,进行综合评选,于每年11月30日前形成评价意见。

(四)审定。区教科局负责相关工作的责任科室根据专家评议结果,拟定“五名”候选名单,经纪检、法院、公安、信访、综治、计生等执纪执法部门审核后,上报“五名”创建工作领导组,确定当年“五名”候选名单。

(五)公示。“五名”创建工作领导组审定后公示当年“五名”候选名单。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确认,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调查核实,核实后再决定是否予以确认。

(六)表彰。区委、区政府每年对取得“五名”称号的个人和集体在当年教师节予以表彰,以资鼓励。

(七)管理。被授予“五名”荣誉称号的个人和集体,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区教科局负责相关工作的责任科室对“五名”称号获得者实行动态管理,每年5月对已经取得“五名”称号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集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称号。

六、文件的解读部门及联系电话

解读部门:尧都区教育科技局

联系电话:0357-2036296

来源:尧都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