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厅一人受到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表彰

山西省公安厅一人受到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表彰

2月25日上午,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获得者颁奖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大会还对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其中山西省神池县太平庄乡小磨沟村驻村工作队队长,省公安厅政治部群众工作指导处一级主任科员张鹏受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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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鹏,198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山西省公安厅政治部群众工作处一级主任科员。2018年5月被选派到神池县太平庄乡小磨沟村担任驻村工作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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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年多的脱贫攻坚工作中,张鹏主导推动了神池县、新疆阜康市签订《“精准扶贫友好共建”就业合作协议》,累计帮助122名神池青年找到就业岗位,打造了“神池辅警”这一转移就业支柱品牌项目;筹措资金30余万元建成小磨沟村旅游服务区,入选“山西省第二批旅游扶贫示范村”;以“借羊还羔”模式调动群众养殖积极性,带动38户贫困群众年均养殖增收超过2000元;为群众修接自来水管道、改造送水线路,实现了全村47户常住居民“家家户户自来水”;多次组织公益助学活动,为小磨沟村、太平庄学校留守儿童募集教育资金和学习用品折合3万余元,极大改善了69名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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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安为人民”不是一句空话,张鹏怀着对扶贫工作的满腔热忱、对贫困群众的真挚感情,扎实做事、真情帮扶,与父老乡亲一起创造了小磨沟村的美好新生活,在脱贫攻坚一线散发出别样的光彩。(尚书宇 图:山西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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