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警方向文物部门正式移交12633件打击文物犯罪行动追缴文物

山西省警方向文物部门正式移交12633件打击文物犯罪行动追缴文物

2019年4月9日,“山西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行动追缴文物移交仪式”在山西博物院举行,省公安厅正式向省文物局移交文物12633件,其中一级文物73件,二级文物151件,三级文物615件。副省长张复明,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出席仪式。

移交仪式上,山西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汪凡与山西省文物局局长雷建国,郑重签字,互换文本,以庄重方式正式移交、互换了《山西省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追缴文物移交清册》。

据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移交的文物是2018年以来山西省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中追缴的第一批文物。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将打击文物犯罪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持续深化专案攻坚。按照“三追一挖”工作要求以及“四不放过”的目标要求,全面、深入推动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今年全省公安机关将强化专案攻坚,引深打击行动,加强文物犯罪重点地区综合治理,进一步形成对文物犯罪的强大震慑。

省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山西省公安机关移交的文物大批属于黄河流域商周时代青铜器,其中不乏国之重器,会为考古、历史学界研究商周时期山西古代文明提供十分珍贵的实物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研究和文化价值。部分文物将在今年7月新建开馆的“山西青铜博物馆”公开展陈,以此唤醒、强化社会各界的文物保护自觉意识和积极参与中华文明守望行动的美好意愿。

山西日报记者 李炼